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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日全国更先执行机动车国四排放标准城市名单公布

  2013年7月1日全国先执行机动车国四排放标准城市名单公布

  根据上级的可靠消息:全国机动车国四排放标准从2013年7月1日起会按照先试行部分城市,再大范围推行的原则实施。目前一些地区已明确在2013年7月1号起,所有销售的机动车辆发动机排放标准必须是国四排放标准以上(含国四排放标准),先执行的城市有:北京、上海、南京、广州、深圳、湛江、成都、雅安、郑州、庆阳、蚌埠、苏州、淮安、宿迁、海南。这几个城市在我国先执行国四排放标准,其它城市也会在后期陆续地执行国四排放标准,希望在7月1号之后购买专用车的客户,若您所在地包含在这些城市之内的,请自动说明,不要等车辆购回家那就晚了,没有包含在内的城市司机朋友也要在购车之前,请您到当地的车管所问清车辆上牌所需的发动机排放标准。因为国家政策一下来,当地的车管所随时都可以执行。

  撇开以上所列城市名单之外,全国部分城市环保局结合本地的特点,也相继推出符合特色的环保政策。比如:珠三角9城市提前实施国四排放标准:广东省政府日前向珠三角9市转发了环境保护部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提前实施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复函,正式告知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肇庆各市抓紧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并要求省环境保护厅会同有关部门尽快确定并公布珠江三角洲地区提前实施国四标准的车辆范围。

  湖北武汉、云南昆明、山东泰安------城市的本市环保局联合公安局发出公告,要求2013年7月1日之后的新车必须符合国四标准。

  爆破车、飞翼车、半挂车、冷藏车、售卖车、LED广告车等生产改装厂家温馨提示:请广大用户尽早购车,到2013年底可能在全国实行国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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